根据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需要,拟对“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度法律顾问项目”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现邀请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前来投标。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编号:SDSJYZB-2019-05。
2、项目名称: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度法律顾问项目。
3、项目预算(即限价):人民币15万元(分3年支付,每年度5万元)。
4、磋商内容:选定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商;为公司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法律服务业务(详见磋商文件)。
5、服务期限:三年(2019年 -2021年)。
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法律服务质量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,如考核不合格,则终止服务合同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1、供应商必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。
2、供应商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,且年审合格的注册地为宜昌市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。
3、供应商批准设立及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必须满足12年以上。
4、供应商近3年内有担任事业单位、大、中型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,该业绩证明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,否则不予认可。
5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[CN]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[CN]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6、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磋商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7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。
三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
落实政府采购强制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;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;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(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)等政策。
四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
1、获取时间:2019年2月28 日8时30分至2019年3月6日17时30分(工作日)。
2、获取地点:有意向的供应商凭负责人身份证明(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)及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、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,在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部(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60号2楼)获取磋商文件。
以上证件缺一不可,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,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获取手续。获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。
五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
1、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:2019年3月 11 日15时00分,地址: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(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60号)。
2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六、磋商时间与地点
1、时间:2019年3月 11 日15时00分。
2、地点: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。
七、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
本次采购公告在宜昌市水利水电局网、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网发布。
八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 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60号
联系人: 付强
联系电话:18972008300
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
2019年2月27 日